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举行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运用部分搁置征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务的方案》,决议运用最高额度不超越40,000万元的搁置征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有效期为2015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26日,具体的细节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关于运用部分搁置征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务的公告》(2015-15号)。 2015年3月30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协议;2015年4月3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纺大厦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协议。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关于运用部分搁置征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务的开展公告》(2015-18号)。 2016年4月5日,上述结构性存款协议到期并换回,公司将出资本息再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状况如下: 8、到期日:2016年10月13日,到期日若逢我国(大陆)法定大众假期顺延。 8、到期日:2016年10月12日,到期日若逢我国(大陆)法定大众假期顺延。 1、公司本次运用部分暂时搁置的征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确保征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批阅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事务开展和征集资金出资项目的正常施行。 2、本次经过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能取得必定出资收益,有利于征集资金的保值,不会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运用搁置征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务的状况如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