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第66号公告《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审核检查通过,获得批准的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英文: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简称:WMI)予以公布(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各单位尽快领取《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证书》,办理《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备案。 审查通过,获得批准预留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2),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预留期限为6个月。 附件1:获准的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汇总表(第五十六批) 附件2:预留的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汇总表(第五十六批) 附件3:关于领取《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证书》、办理《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备案的要求 根据《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车辆制造厂在领取《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证书》,进行《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备案有如下要求: 1.《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申请表》(中英文格式,一式两份),申请表加盖制造厂公章; 2.车辆制造厂关于《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的企业标准(需加盖企业公章); 1.车辆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年度管理费,每个WMI代号每年600元,五年收取一次,共计3000元;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专汽网” 的全部作品,版权均属于专汽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专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专汽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删除。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同时为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源信息,专汽网从即日起诚征好稿,投稿邮箱:,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是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